一般勞工退休後有「勞保」加「勞退」雙重保障,很多退休的勞工可能只知道要領勞保,卻忘了還有「退新制的帳戶。事實上,台灣勞工退休金一般至少有兩筆(「勞保」加「新制勞退」),最多可能三筆(「勞保」、「新制勞退」加上「舊制退休」),有些可以領年金,有些則是可以一次領畢。由於「勞保」與「勞退新制」、「勞退舊制」的施行時間不同,因此,納⼊適用的對象也不同,分別說明如下:
一、勞退舊制
首先,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勞工達到下列三種情形時,可以領舊制退休金。一、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二、工作25年以上者;三、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仍有舊制年資勞工高達95萬餘人,純舊制年資為28萬餘人[1]。
再者,對勞工而言,於2005年7月前進入職場,且未轉換到新制之勞工僅適用舊制勞退制度,要注意的是,上述條件的前提是勞工都必須在同一公司任職,否則仍無法成就條件,換句話說,勞工至少需在單⼀公司工作10年以上,才可能領到舊制退休金。另一要特別注意的重點則是舊制退休金只能一次領取,不能選擇月退。故適用舊制勞退之勞工想要領到退休金就不要輕易離職,如果勞工在達到上述條件前離職,則舊制年資全部作廢,該退休金則全部泡湯。
其次,對於雇主而言,勞動部在2015年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並於同年2月通過生效,明定雇主除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外,必須於每年年底預估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準備金差額,也就是俗稱「華隆條款」。特別提醒雇主,按照《勞動基準法》第78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未能補足舊制勞退準備金,如違法經查察屬實,可處以新台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對於未達到法定要求雇主,地方主管機關會於年初發文通知轄內事業單位,督促其依法估算及補足差額,自4月起就尚未補足差額之事業單位逐案查處及輔導,2018年度共裁罰80件,裁罰1,016萬元[2]。
二、勞保老年給付
目前勞保老年給付有三大類型,依據修法時間分別為「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老年年金給付(新制)」與「老年一次金給付」簡單說明如下:
(一)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
2008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給付是採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即為舊制,缺點是可能會因投資不當、遭人不當花用或遭歹徒騙取而產生不少的社會問題。
(二)老年年金給付:
在2009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施行後,除了保留原來的一次給付外,又多增加了年金給付與一次金給付兩種,即為新制。
(三)老年一次金給付 :
在2009年1月1日勞保年金制上路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唯有2008年12月31日之前有勞保年資者可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簡單來說,勞保老年給付是所有投保勞保勞工一定會有的保障,如果勞保年資在15年以下,只能領一次金;但年資超過15年以上,如果勞工在勞保年金實施前(2009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有保險年資者,成就請領條件時,就可以選擇按月領年金,或是一次請領。
承上,若是一次請領,是根據勞保投保年資計算金額;若是按月領,則是活多久就領多久。但對於有些婚後離開職場的家庭主婦、或是待業期間勞保年資曾中斷的勞工,難免擔憂勞保年資未滿15年而領不到這筆錢,其實只要「勞保年資」加上「國保年資」合計達到15年,且被保險人年滿65歲,就符合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的條件,不需太擔心。
請特別注意,2018年勞保年⾦法定請領年齡,改為61歲才能請領,其中47年次至50年次將成為首波受影響的對象,減額年金請領年齡也會受影響。為了避免民眾申請被退件,勞保局網站上提供⼀張年⾦法定請領年齡對照表[3],教民眾如何計算。
不過以勞保年金現行的狀況繼續下去,必然會破產,希望政府若及早處理,不然可能只得依賴納稅人的錢去填補。同時希望勞工支持改革,因為領得長久,才是真正能領到最多金額的方案。唯有勞保年金改革成功,不僅讓後代子孫得以擁有永續經營的勞保基金,也能夠幫助已退休人士,領得更多、領得更久,讓退休後的生活更有保障跟尊嚴。
三、勞退新制
勞退新制2005年7月1日才上路,該日後才新進職場的勞工,或是離職再受僱的勞工,一律強制適用勞退新制。勞退新制的重點是雇主每月將勞工薪資6%提撥到勞工個人帳戶,不管勞工換到哪工作,帳戶跟著勞工跑,但必須年滿60歲才能領出來。至於2005年7月1日前已進職場勞工,若想由舊制換成新制,必須在五年內提出申請(2010年6月30日前)改成新制,否則就只能一直適用舊制。承上,若在勞退新制開辦前就已經在工作,2005年7月1日後來選了新制,原有的舊制做保留,但仍然一直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沒有離開,又成就勞退舊制條件,如此就會有勞退舊制、勞保年今及勞退新制等三筆退休金。
之所以會有勞退新制的產生是因為勞退舊制請領條件過於嚴苛,適用舊制勞退勞工必須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也就是必須在同一家公司任職至少10年(公司也不能倒),而勞退新制是雇主每月將勞工薪資6%提撥到勞工個人帳戶,勞退新制不同於勞退舊制的優點是即使勞工換工作,該帳戶一直跟著勞工,帳戶金額屬於勞工所有,但必須滿60歲才能領出來。
承上,勞工在勞退新制帳戶的退休金,根據規定如果新制年資15年以下,勞工滿60歲只能一次領走帳戶的錢;但注意的是,新制年資「滿15年」以上者,勞工才可以自己選一次領走,或是按月領走。
另外,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當勞工已經領了勞保老年給付,不管是一次請領還是領年金,未來若想再重返職場,都不能再加勞保;但是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退新制帳戶領走後並非「不能再提撥」,也就是說只要有受僱關係,雇主還是依法要替已經退休再重返職場之勞工持續提撥「勞退新制6%退休金」。換句話說,當中高齡勞工已經領了勞保給付又想重返職場,除了工作上原有的薪資收益,仍可以利用勞退新制為自己增加另一筆退休金。
最後,勞退新制與勞保退休金不同的是,勞保老年年金是「勞工活多久就領多久」,但勞退新制帳戶的錢是勞工工作多久,雇主就按月提撥多少,帳戶的錢屬於定額,勞工即使按月領,領完帳戶的錢就不能再領了(很重要)。另外一個不同點就是「勞退新制基金投資績效的分紅」:依據法令規定,政府應在每年3月前將勞退新制基金收益數,分配到勞工帳戶,如果基金收益好,勞工就可分紅,如果收益差,勞工雖帳面虧損,但等到勞工滿60歲要領時,政府仍會發給兩年定存保證收益。請注意,並非所有勞工都可以分配收益。只有舊制年資者,不可以參與勞退新制基金投資績效分紅,而擁舊制勞退年資與同時兼具勞退新制年資者(僅就新制退休部份)或是只有純新制勞退新制年資者才可以參與勞退新制基金收益分紅。
總而言之,勞工退休保障來源共有三種,第一種是社會保險的勞保老年給付,第二種是勞工退休金(又分成舊制與新制),第三層則是企業退休金規劃,靠這三層支柱規劃所建構之三層安全網架構下的退休金制度才能確保退休生活的安穩,台灣顯然在這方面要跟上先進國家的腳步仍須勞方、資方及政府一起再多多努力。
(本文作者:Thomas Hsu_傑報特約專欄作家)
[1]經濟日報(2019年1月12日)。你有勞退舊制嗎?退休金有沒有問題看這裡。經濟日報網路版。2019年6月8日,網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040/3589236 。
[2]同註2。
[3]勞保局網站提供「勞保⽼年年⾦法定請領年齡與出⽣年次對照表」。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04月25日。網址:https://www.bli.gov.tw/00231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