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疫情仍嚴峻!堅持不鬆懈!勞動部規劃並推動紓困措施,加強照顧基層勞工朋友。本文整理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視障按摩師參加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等紓困補助措施整理。
新冠肺炎疫情不分國界的到處竄跑,造成跨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實務的複雜性與多變性。由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受到多邊政府勞動政策的規定指示,以及實務操作的需要,許多台商企業的相關人資管理制度需要進行調整並修正。
行政院於110/6/3通過紓困4.0特別預算案,包含企業紓困、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等,歲出規模為新台幣2600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內含行政院綜合處、行政院主計總處、勞動部、經濟部-懶人包資訊下載)
今年薪資福利調查在「疫情升級三級警戒前」完成填表收件,薪調報告顯示:「疫情略有影響薪資福利」。可謂疫熱薪涼、未及薪冷。對比自5/15迄今疫情嚴峻時刻,明年薪資福利有可能依此引發「薪灰意冷」?還是可能因疫苗施打後提早回溫「薪情更令人愉悅」?
【勞動部】因應「COVID-19」疫情,為協助受到疫情影響之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 勞動部將於本(110)年5月28日再次公告,提供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保險費及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緩繳措施。
為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衝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本篇彙整指揮中心明定3大防疫措施外,亦整理行政院公布的「九大防疫指引」,提供人資朋友參考。
【衛生福利部】因應近期新型冠狀病毒發生社區感染風險,為了兒童健康,並將傳播風險降到最低,經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發布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送托兒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兒童之需求,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 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前揭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財政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雇主如果仍願意發放薪資,未來申報營所稅時,這項費用可依照200%金額抵稅。等於雇主照常給薪、可額外減稅一倍紓困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原為2020/1/25~2021/6/30,但行政院已拍板通過再延長一年,待立法院三讀後,該項租稅優惠將延長適用至2022/6/30。
【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雙北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暫停服務至5/28,家屬如有照顧需求可請防疫照顧。
【勞動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制措施提升,短期民生物資需求激增,相關廠商為配合民生物資需求趕工生產,物流、通路商配合即時運送、供應等,除一般平日、休息日或休假日之加班規定外,尚可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
肺炎疫情升級!疫苗接種預約爆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5日宣布實施「疫苗接種假」。凡勞工前往接種疫苗,為避免接種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申請「疫苗接種假」。本文提供『相關法規』『出勤』、『給薪』總整理。